1.1 规则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任我行电商商家平台,商家可以根据业务需求选择入驻类型以通过任我行电商商家平台向买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1.2 本规则是任我行电商和商家为保障任我行电商用户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经营秩序,在任我行电商《消费者协议》、《商家入驻协议》等服务/合作协议基础上,对任我行电商及商家权利义务的进一步细化,商家必须严格遵守。
1.3 任我行电商商家平台总体规则、规范,是对任我行电商用户增加基本义务或规范用户行使基本权利的条款。本规范遵循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任我行电商商家在适用规则上一律平等。
1.4 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任我行电商有权依据相应规则酌情处理,但任我行电商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商家因违法、违约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任我行电商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任我行电商所订立的各项协议。
1.5 任我行电商有权随时变更本规则并在店铺管理系统等渠道予以公布。若商家不同意相关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任我行电商商家平台提供的相关服务,并及时通知任我行电商。任我行电商享有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规范的最终解释权。
2.1 任我行电商,即成都任我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的任我行电商(以下简称“任我行电商”)。
2.2 账号,指用户注册时设置的账户名,账号具有唯一性。
2.3 用户,指所有在任我行电商网站上注册,成为任我行电商注册会员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本规则中统称为“用户”,除非另有说明,否则“用户”均指此含义。
2.4 买家,指在任我行电商上浏览或购买商品的用户。
2.5 商家,指符合任我行电商要求,成功入驻任我行电商,使用任我行电商商家平台出售商品的用户。
2.6 店铺,指商家在完成注册及入驻流程后,为进行合法经营,依据协议约定和任我行电商商家平台规则,由商家申请任我行电商审核通过的具有独立且唯一性ID(英文Identity的缩写,意为“身份标识号码”)、特定名称的网络化虚拟商铺。
2.7 订单,指买家向商家同一时间买下单款或多款商品的合约,订单中针对任一款商品的内容构成独立的交易。
2.8 交易达成,指在线付款的订单买家成功付款。
2.9 时效承诺,指商家承诺从交易达成到买家签收商品的时间。
2.10 自主售后,指商家通过任我行电商自主售后系统,根据售后原则处理买家签收商品后产生的售后问题,从而提高买家购物满意度的行为。
2.11 结算,指依照任我行电商与商家的协议约定,核对、结算收付款项的行为。
2.12 自营商品,指在商品详情页右侧无店铺展示区,且为“由任我行电商 发货”的商品,除此以外的商品为任我行电商商家平台商家的商品。
第一节 入驻
3.1.1 商家应当严格遵循任我行电商商家入驻系统设置的入驻流程完成入驻。
3.1.2 商家在入驻使用的账号或店铺名称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包含违法、涉嫌侵犯他人权利或干扰任我行电商运营秩序等相关信息。
3.1.3 商家遵守任我行电商商家平台的招商标准。
3.1.4 商家有效签署任我行电商商家平台《入驻协议》及其相关附属协议,并达到协议约定的开通服务条件。
3.1.5 商家同意任我行电商商家平台全部规则。
3.1.6 商家符合任我行电商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二节 经营
3.2.1 商家应当按照任我行电商商家平台系统设置的流程和要求发布商品。
3.2.2 “商品如实描述”及对其所售商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是商家的基本义务。“商品如实描述”是指商家在商品描述页面、店铺页面、活动页面、团购频道页面、在线客服等所有任我行电商商家平台提供的渠道中,应当对商品的基本属性、成色、瑕疵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
3.2.3 商家应保证其出售的商品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包括商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符合提供服务时承诺的标准,且承诺标准不低于国家/行业标准等。
第三节 超时规定
3.3.1 商家须按照任我行电商系统设置的交易流程进行交易。
3.3.2 自买家下单后72小时未付款的订单,系统会自动取消订单并关闭交易;特殊商品除外;买家可以删除订单。
3.3.3 买家自付款成功之时起(订单处于待发货状态)可申请退款。
3.3.4 订单完成后,买家可申请换货/退货,退换货依照任我行电商售后政策或/规则处理。
3.3.5 特定事件或特定时期的发货时效要求及处理以任我行电商商家平台公告或通知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可抗力等情形。
第四节 售后服务
3.4.1 售后服务包括:商品的安装、调试、维修、技术培训等服务内容;买家提出的商品退、换货申请的处理;其他与售后相关的投诉问题的处理等。
3.4.2 如任我行电商在处理售后服务时需联系商家的,任我行电商根据商品类型以及售后服务问题严重程度以电话、邮件(商家系统记载的邮件地址)或者投诉工单形式与商家联系,商家应注意查收并按时效要求回复意见,以便为买家提供售后服务。
3.4.3 商家应当配备专门的客服团队(或人员)使用任我行电商在线自主售后系统处理来自买家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的退货、换货等售后服务内容。
3.4.4 商家以及商家所配备的客服团队(或人员)应按照商品的售后承诺及任我行电商售后服务政策为买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如商家自己的售后服务政策更有利于买家,则应按更有利于买家的政策提供售后服务。
3.4.5 商家应对发生在自主售后服务系统中的所有行为负完全责任,应妥善保管系统的账号、个人信息及相关密码。对于因未经授权的人员使用商家的自主售后服务系统而可能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商家自行承担,如任我行电商为此先行承担了相关责任,商家须赔偿任我行电商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3.4.6 为不断提升平台用户体验,任我行电商有权根据业务需要随时更新自主售后规则。
第五节 评价
3.5.1 买家有权基于真实的交易在订单交易成功后进行评价,评价分为对订单中的商品和店铺分别进行商品和服务评价。
3.5.2 买家同一个商品购买多次(不同订单),可以评价多次。
3.5.3 针对以下情况,任我行电商保留删除评价或禁止该账户评价、回复的权利。
3.5.3.1 涉及淫秽色情、赌博、毒品等内容;
3.5.3.2 涉及辱骂、污蔑、人身攻击等内容;
3.5.3.3 涉及外网链接、网络广告以及兜售商品等内容;
3.5.3.4 涉及反政府、反社会、反宗教、反人类等内容;
3.5.3.5 评价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恶意歪曲的:
3.5.3.6 评价内容包含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社会道德标准的;
3.5.3.7 涉及非任我行电商内部店铺等信息;
3.5.3.8 涉及产品价格信息;
3.5.3.9 价内容含有私人信息:如手机号,QQ号等。
第一节 市场管理措施
4.1.1 为了提升买家的购物体验,维持市场正常运营秩序,任我行电商商家平台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商家经营行为采取以下临时性措施:
4.1.1.1 警告:指任我行电商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对用户的不当行为进行提醒和告诫;
4.1.1.2 下架:指将商家在售商品转移至线上下架商品;
4.1.1.3 限制参加营销活动:指限制商家参加任我行电商官方发起的营销活动;
4.1.1.4 单个商品搜索降权:指调整商品在搜索结果里的排序;
4.1.1.5 全店商品搜索降权:指调整商家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搜索结果里的排序;
4.1.1.6 单个商品搜索屏蔽:指商品在搜索结果里不展现;
4.1.1.7 单个商品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指商品信息在按价格、销量等单一维度的搜索结果中默认不展示;
4.1.1.8 全店商品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指商家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按价格、销量等单一维度的搜索结果里默认不展示;
4.1.1.9 店铺屏蔽:指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服务中对商家店铺及商品等信息进行屏蔽;
4.1.1.10 支付违约金:指根据协议约定或本规则规定由商家向买家和/或任我行电商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4.1.1.11 关闭店铺:指删除商家的店铺,下架店铺内所有出售中的商品,禁止发布商品,并禁止创建店铺;
第二节 市场管理情形
4.2.1 商家应积极提升自身经营水平,为买家提供优质的商品及服务。对于综合表现优秀的商家,任我行电商商家平台会适当给予扶持。
4.2.2 商家应遵照任我行电商交易流程的各项要求进行交易,商家应合理保障买家权益。商家如发生危及交易安全或扰乱任我行电商运营秩序等行为,任我行电商将依照其行为的危险程度采取账户强制措施、关店、店铺屏蔽、限制发布商品或信息、限制网站登录等保障交易安全的临时性管理措施;情形严重的,任我行电商有权依照平台规则采取违规处理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4.2.3 新闻媒体曝光或国家质监部门通报的质量不合格的品牌、品类或批次的商品及信息,任我行电商将对商家在售的相关商品及信息进行临时性下架或删除处理。
4.2.4 商家参与任我行电商平台活动及活动展示时,应符合相关活动规则。
4.2.5 商家应根据协议约定或规则规定缴纳或补足保证金。若保证金余额不足或被任我行电商通知需要增加保证金时,且经任我行电商催缴后商家未按协议约定期限缴纳或补足的,任我行电商有权视违约情况采取临时性管理措施,直至商家足额缴纳为止。
第一节 违规行为
5.1.1 严重违规行为,是指严重破坏任我行电商网站经营秩序并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5.1.2 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
第二节 违规处理措施
5.2.1 为保障买家、商家及任我行电商的正当权益,维持市场正常运营秩序,在商家违规处理期间,任我行电商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商家采取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5.2.1.1 限制参加营销活动:指限制商家参加任我行电商官方发起的营销活动;
5.2.1.2 限制发布商品:指限制商家发布新商品;
5.2.1.3 限制开新店:指限制商家在任我行电商商家平台开设新的店铺;
5.2.1.4 限制登录:指禁止商家登录任我行电商网站;
5.2.1.5 店铺屏蔽:指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服务中对商家店铺及商品等信息进行屏蔽;
5.2.1.6 关闭店铺:指删除商家的店铺,下架店铺内所有出售中的商品,禁止发布商品,并禁止创建店铺;
5.2.1.7 公示警告:指在任我行电商商家的商家管理系统、商品页面等位置对其正在被执行的处理进行公示;
5.2.1.8 查封账户:指永久禁止用户使用违规账户登录任我行电商、登录商家管理系统等。
第三节 违规处理
5.3.1 商家发生违规行为的,其违规行为应当及时纠正,任我行电商将对该商家扣以一定积分且在商家管理系统等位置公布。
5.3.2 违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及一般违规行为,两者分别扣分、分别累计、分别执行,但针对一事仅作一次处理,不涉及重复处理。
5.3.3 商家违规行为的纠正,是指:
5.3.3.1 出售假冒商品的,任我行电商对商家所发布的假冒商品及信息进行删除;
5.3.3.2 出售未报关进口商品的,任我行电商对商家所发布的未报关进口商品及信息进行删除;
5.3.3.3 盗用他人账户的,任我行电商收回被盗账户,原所有人可以通过任我行电商申诉重新取回账户;
5.3.3.4 假冒材质成分的,任我行电商对商家所发布的假冒材质成分的商品及信息进行删除;
5.3.3.5 虚假宣传的,任我行电商对商业活动中商家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相关商品及/或信息进行删除;
5.3.3.6 发布违禁信息的,任我行电商对商家所发布的违禁商品及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进行删除;
5.3.3.7 发布非约定商品的,任我行电商对商家所发布的非约定商品及信息进行删除;
5.3.3.8 泄露他人信息的,任我行电商对商家所泄露的他人隐私资料的信息进行删除;
5.3.3.9 骗取他人财物的,任我行电商对用以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或/及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进行删除;
5.3.3.10 滥发信息的,任我行电商删除商家所滥发的商品或/及信息;同时任我行电商对有滥发信息行为的商品或/及信息进行搜索降权处理;
5.3.3.11 虚假交易的,对涉嫌虚假交易的商品以及虚假交易中产生的店铺评分与评价给予删除处理;
5.3.3.12 描述不符的,商家对商品材质、成分、品质等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符,或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的,任我行电商下架该描述不符的商品;商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任我行电商下架该描述不符的商品;
5.3.3.13 违背承诺的,商家须履行如实描述义务或消费者保障服务规定的赔付、退货、换货服务,或商家须按实际交易价款向买家/或任我行电商提供发票;
5.3.3.14 延迟发货的,如买家投诉商家未按约定时间发货,商家须向买家支付一定金额违约金;
5.3.3.15 不当注册的,任我行电商对用户使用软件、程序方式大批量注册的账户进行查处;并对滥用权利提交的订单予以取消;
5.3.3.16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任我行电商对商家所发布的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商品及信息进行删除。
5.3.4 被执行节点处理的商家,当其全部违规行为被纠正、违规处理限权期届满且执行完毕后,商家使用权限方可恢复至正常状态。
5.3.5 就商家的首次或者非故意实施的违规行为,任我行电商将视情形给予纠正和教育,并要求商家进行自查。
第四节 违规处理执行
5.4.1 用户的违规行为,通过其他用户、权利人的投诉或任我行电商排查发现。
5.4.2 商家自行作出的承诺或说明与本规则相悖的,商家不得据以作为商家不遵守本规范的依据;除证据有误或判断错误的情形外,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不中止、不撤销。
第五节 违规申诉
针对违规行为,商家可提交违规申诉申请,商家提交申诉资料后将由任我行电商商家平台客服中心及质控部核实处理。
附则
1.本规范的变更内容不溯及既往。任我行电商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范生效前的,适用当时的规范;发生在本规范生效后的,适用本规范。
2.任我行电商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以公告的形式向商家公示,调整后的规则一经发布即生效。
本规则于2015年5月1日发布。